原文链接:《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全面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
一、政策原文节选
《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全面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茂府办函〔2018〕179号):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,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。“双随机”抽查分为定向“双随机”抽查、不定向“双随机”抽查和联合“双随机”抽查。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事项,包括市场监管检查事项?#25512;?#20182;执法检查事项,除查处投诉举报、开展大数据监测、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,原则上均采取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的方式进行,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、规范性和?#34892;?#24615;,减轻企业负担,减少权力寻租,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着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。
二、政策解读
该实施方案的出台印发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、各部门责任分工、问责追究等方面进行了?#39749;?#35268;定。?#39749;?#20102;工作路线图、时间表,理清工作职责,理顺工作流程,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法律法规规章。对检查比例?#25512;?#27425;有?#39749;?#35268;定的,按规定实施;没有规定的,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?#26159;?#20917;,合理确定抽查比例?#25512;?#27425;,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,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。?#28304;?#22312;投诉举报多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、有失信行为和?#29616;?#36829;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,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,应?#23454;?#25552;高抽查比例?#25512;?#27425;,加大检查力度;对守法经营、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,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,可?#23454;?#38477;低抽查比例?#25512;?#27425;。
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,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,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。国务?#21512;?#21518;以电视电话会议,以及国办发〔2015〕58号、国发〔2015〕62号、国发〔2016〕30号和《“十三五”市场监管规划?#36820;?#25991;件,对推进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工作进行了部署。2017年,省政府印发《广东省全面推行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(粤办函〔2017〕468号),该方案?#39749;?#20102;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、工作目标、主要任务?#26696;?#32423;政府、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,对全省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工作进行部署。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事项,包括市场监管检查事项?#25512;?#20182;执法检查事项,除查处投诉举报、开展大数据监测、办理转办交办事项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,原则上均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方式进行,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,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。
各地、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实?#26159;?#20917;,采用摇号、机选、抽签等方式,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,逐步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。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,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,按程序递补人员。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名单的抽取和检查过程,可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纪检监察部门或社会第三方等进行现场监督,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、责任可追溯。
主办: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承办:茂名市信息?#34892;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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